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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海盐检察按下民法典学习快进键!

海盐检察 2021-04-28

初夏,绿意盎然,微风徐徐。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6月2日下午,海盐县检察院职工书屋呈现一番热火朝天的景象。青年检察干警围坐在一起,讨论着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我注意到民法典的第三十四条讲到......对被监护人的权利有了更好地保障。”“这次民法典针对高空抛物现象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细化了高空抛物坠物各方责任,保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干警们纷纷交流自己的学习感悟。

除了利用休息时间在职工书屋学习以外,与民法典关系最为紧密的第四检察部还组织了部门专题学习。部门负责人沈家奎接受了小编的采访。

 


学习感悟


第四检察部 沈家奎

5月底,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这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叫“典”的法律。民法典姓“民”,立法目的就是以人为本,全面保护人民的权利,全部法典共计1260条,为我国公民构建了从出生到死亡的全方位权利保护,是一部私权保障的宣言书,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崭新时代的到来。它的颁布出台也将让《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等9部法律废止,有同事戏言,半生所学“毁”于一旦。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们要学好这部法典,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提高我们的法律监督能力。


第五检察部 翁芳洁

进入新时代,民法典的诞生也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法典将单行的民事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整合完善为体系化的法典,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加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我要认真学好用好民法典,特别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生态破坏责任”等关乎民生的新亮点,切实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为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奋斗!


第一检察部  杨丽斌

还记得自己在读大学的时候,老师在上民法课时,向我们讲述了历经百年修成的德国民法典对德国社会繁荣所起的法治贡献,从那时起我便对我国的民法典编撰充满了期待。最近,万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终于通过了。作为私权保障的宣言书,民法典涉及我们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其颁布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的到来,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必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作为一名检察官,我要积极适应民法典颁布实施的新要求,既要严厉打击危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又要提升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发挥检察职能为民法典实施保驾护航。


第四检察部   王淑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会为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民法典通过具体的规则设计,降低了形成决议的门槛,确认并保护了私权利,实质上也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标准和界限。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司法裁判监督中长期面临找法的困难,民法典的实施恰能实现统一裁判规则,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准绳,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及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二检察部 楚记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合同、侵权等很多领域都做出了调整或者新的规定。作为一名刑事检察人员,单单熟悉《刑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对民法典进行仔细地学习和研读,要熟练地掌握社会生活中的哪些行为是被民法典所允许的,以此作为评价该行为是否也会触及《刑法》的重要参考。我会认真研读每一个民法典条文,将其蕴含的立法精神贯穿到日常的刑事检察工作中。

下一步,海盐县检察院还将通过检法同堂培训、邀请法学专家授课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的学习,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贯彻落实好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典贡献检察力量!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出品

审核:陆蔚红 陈利明

校对:朱冰 陈美群

供稿:青联会 团支部

制作:魏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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